【誤殺候判】葵涌醫院男病人倒斃 無業漢被裁定誤殺罪成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23 12:17

最後更新: 2021/12/23 12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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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2018年葵涌醫院發生男病人倒斃浴室案,36歲男病人涉誤殺被捕,早前於於高等法院否認誤殺罪受審,陪審團退庭商議後,今(23日)裁定被告誤殺罪成,押後至下周三(29日)判刑。

涉案被告張澤明(36歲),報稱無業,他被控於2018年11月5日,在香港非法殺死鄭學云。4女3男陪審團以5對2裁定被告誤殺罪成,控方指被告曾任送貨員,患有精神失常及反社會人格障礙,過往曾有普通襲擊、襲擊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藏毒等刑事紀錄。

法官問及辯方律師須否索取精神科報告,代表律師指法庭毋須索取任何報告,因被告已就其病患接受治療,惟代表律師需時研究案例,法官遂押後判刑至下周三(29日)處理,被告須還押候判。

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詞指,案發期間被告與死者均為葵涌醫院的留院病人,2018年11月4日晚上,醫院職員獲告知有人在洗手間內跌倒,職員其後發現死者左前額受傷,左眼眉位置及咀唇流血,死者送院後翌日早上不治。

控方指從醫院公共空間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,11月4日晩上約8時45分至9時,被告與死者發生爭執,期間被告曾推死者的肩膊,兩人互相怒目而視,被告又曾抓著死者的衣服,及後兩人一同進入洗手間。

兩名目擊證人指曾看見被告推死者,致死者失去平衡倒地。被告警誡下稱,他只是推了死者一下,死者便倒地,其後指死者的咀巴流出口水,他感到很噁心,遂溫和地推開死者,其後便上廁所。

記者:林育慧